年12月7日晚,阜城交警设立卡点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,当对一辆摩托车检查时,民警刚靠近驾驶人便闻到一股酒味儿,当民警问到驾驶人张某是否喝酒时,张某淡定地回答:“我没喝酒,喝的汽水。”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,检测结果为63.5mg/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规定,对张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暂扣6个月,罚款0元,驾驶证记12分。
阜城交警提示所有摩托车驾驶员:
摩托车是被划为机动车进行管理的,而且酒后驾驶摩托车,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对自身的生命安全危险系数增大,所以驾驶摩托车上路,更应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切勿触碰法律红线,对自身及他人生命负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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